释义 |
法律分析:教育部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暑期托管服务要遵循学校主动性、社会参与性、教师志愿、学生自愿、公益性的基本要求。 要协调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信托服务的时间,依法保障教师权益。 要保证暑假期间教师有必要的休息时间,留出时间让教师参与暑期教学、科研和培训。 “取消教师寒暑假”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