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 1、有损害事实; 2、有损害行为; 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只有具备四个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才被认定为教育法律责任主体,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有损害事实即行为人有侵害教育管理、教学秩序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池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客观事实存在,这是构成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行为违法即行为人实施了违犯法律、法规的行为,这是构成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违法行为是导致损害事实发生的原因,损害事实是违法行为造成的必然结果,二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前者决定后者的发生,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按照违法主体的不同,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可分为什么 按照违法主体的不同,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可分为: 1、教育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违法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教育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违法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学校、校长、教师违法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就学学生违法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违法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6、其他负有遵守教育法义务的公民和法人违法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