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离婚又称诉讼离婚,民政局离婚又称协议离婚,对于二者的区别,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点: 1、流程不同:法院离婚要求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交起诉材料,经过法院审理程序,以解除婚姻关系;民政局离婚要求双方一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以解除婚姻关系; 2、两种离婚方式只能二择一:当事人只能选择法院离婚或者民政局离婚,不能既要求出具离婚判决书,又要求颁发离婚证; 3、收费不同:民政局离婚,登记费、工本费、手续费等全部费用合计,大概只要几十元到几百元;法院离婚,不涉及财产分割或者财产总额小于20万的,每个案件交纳50至300元的受理费;涉及财产总额超过20万的部分,按0.5%的比例缴纳,诉讼成本大大提高。两者相较之下,民政局离婚的性价比高很多; 4、耗时不同:民政局离婚,文件齐全的情况下,一般可以当天办结拿证;法院离婚,案情简单的,经过整个诉讼审理流程,待真正拿到判决,至少也要几个月;案情复杂的,甚至要 1、2年; 5、离婚证明文件的形式不同:法院离婚,最终当事人获得离婚判决及离婚证明书;民政局离婚,最终当事人获得离婚证。但不管是法院出具的离婚文书还是民政局出具的离婚证,都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