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法典》规定,单务合同抗辩权不存在。当事人互负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应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履行请求。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履行请求。 法律分析 单务合同抗辩权不存在。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拓展延伸 单务合同中的合同抗辩权:适用范围与限制 合同抗辩权是指当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遇到特定情况时,可以以合同违约作为抗辩理由,从而免除或减轻其违约责任。在单务合同中,合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与限制需要进行详细探讨。单务合同通常指的是一次性、独立的交易,如购买商品、提供服务等。在这种合同中,合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可能受到一些限制,如合同条款、交易性质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了解单务合同中合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与限制,对于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和合同纠纷的解决至关重要。 结语 综上所述,单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存在一定的限制。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以根据合同违约情况提出抗辩理由,减轻或免除其违约责任。然而,在单务合同中,合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可能受到合同条款和交易性质等因素的限制。因此,当事人在单务合同中应当详细了解合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与限制,以保护自身权益并解决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