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年龄未到能否主张婚姻无效 |
释义 | 未达到法定婚龄可以主张婚姻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婚姻效力如何 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而同居生活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且这样的婚姻即使办理结婚证也是无效的婚姻。但是,随着年龄的增加,过去的违法行为也正逐步的消失,当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后,应认为婚姻无效的原因已经消除。但是双方在都达到结婚年龄以后要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只有这样婚姻才算合法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能否再审 婚姻无效不能再审。因为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均不予受理。 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能否撤诉 不能撤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经受理,经审查确实属于无效婚姻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效的判决,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以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同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处理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上诉。 民法典规定女方智障是否能主张婚姻无效 女方智障不能主张婚姻无效。能主张婚姻无效的仅是以下几种情形:(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两类: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三)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规定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是否有效 未达法定婚龄而登记结婚的,婚姻无效,如果要求法院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如果未达法定婚龄、未办理登记结婚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的,适用有关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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