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处理完结的情况:1、对于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的。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或者是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且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2、对于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告知其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