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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房要交什么费用? 需要交的费用是多少?
释义
    交房时要交的费用有:
    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
    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
    契税: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按照买房人的总购房款的2%-3%比例缴纳,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小区全部业主的共同所有,其不计算于房屋的销售收入。
    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
    物业费: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特别提示:普通小区交一年以下物业费并不违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
    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取:由于业主所交纳的物管费只涵盖生活垃圾部分,所以对装修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物管公司可收取相应的清运处理费用。
    装修保证金:在装修完毕后的约定时间内,如果未损坏房屋结构、未出现因装修导致的影响他人正常居住的情况,装修保证金可全额返还。如果购房者在收房短期内无装修计划,可与物管公司协商延后装修保证金的交纳时间。
    新房所涉及的单元程控门、入户防盗门费用:有些是开发商赠送给购房者的,有些则需要购房者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至于费用的具体收取,购房者可以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本》中的相关约定为准。
    水表、电表、煤气等“三通费”:属于物管公司代收费项目,具体的收费标准在购房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相应约定,如果业主对收费金额存在异议,可向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确定准确的收费金额。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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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7: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