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分则关于无偿合同违约归责原则的相关条文表明应采过错责任。 (二)无偿合同违约归责原则采用严格责任有违民法公平的基本原则。 (三)无偿合同在实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中,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不符合损害赔偿的宗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