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义务兵服役期满后,1、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2、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士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士官分级服现役的办法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