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要约人不作承诺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受要约人不作承诺合同不成立。 我国法律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一、民法典上的合同是不是就不需要履行? 没有履行的合同成立。合同是否履行不影响其成立。法律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的时间以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承诺何时到达于要约人,则承诺便在何时生效,合同也就在何时成立。所以合同什么时候与承诺到达时间有关,与当事人是否履行合同无关。 二、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撤销有什么区别 要约可以撤销。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销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三、国家承包合同的订立方式有哪些 订立合同的方式包括要约、承诺或其他方式。当事人可以通过要约、承诺或者其他方式订立合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按照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时生效。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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