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申请助学金的用途是什么? |
释义 | 学生成功申请助学金后,助学金的使用必须按照合约约定进行使用,专款专用,不得自行挪作他用。发放助学金的单位,对每位申请助学贷款的学员的使用情况,有监督权利。 1.助学金的学费部分,申请批复后,只能作为学员的学费使用。此部分由联招代为管理,直接划账到培训学校。 2.助学金的生活费部分则发给每个申请学员,由学员自行管理。 3.助学金的发放:需学员提供自己的银行账号,采用网上银行转账。 助学金有异议怎么办 助学金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校领导或者班主任申请,并提出合理的证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各普通高中要根据本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学生申请,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年11月15日前,各普通高中将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标准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在读退役士兵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这个助学金现行标准,依据2019年6月28日,财务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文件中有明确: 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同时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法律依据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三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国家助学金应当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国家助学金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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