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领证的婚姻是否合法? |
释义 | 未领证的婚姻关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只有完成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关系才受到法律保护。未领证且未形成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男女关系将不再受到法律保护。对于非法同居关系,只需解除该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对于存在事实婚姻关系但未领证的情况,可协商处理或向法院起诉,法院将根据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法律分析 一、未领证的婚姻关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1. 如果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那么将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即使没有领证,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仍然受到法律保护。然而,自我国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以来,只要双方未领证且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那么男女之间的关系将不再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没有结婚证可不可以去办理离婚证 根据本人遇到的情况,没有结婚证想办理离婚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当事人本身是非法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没有结婚证。 这种情况从法律上来说不需要办理离婚,只是存在一种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即可,即双方自身分开就可以了。当然应该对同居期间涉及的财产和生育的小孩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进行妥善处理。双方可以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好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双方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自然没有结婚证。 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好,起诉到法院的,法院会根据事实审查是否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符合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3、结婚证遗失或一方保存了双方的结婚证。 结婚证保管在一方手里或遗失,如果没有结婚证的一方向离婚,如果协商不好想起诉离婚的,一般在立案前调取结婚档案以证实双方间的婚姻关系。 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分为了两种情况,一种是认定为事实婚姻,而另一种则属于同居关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其实大部分没有领证的关系的都是同居关系,而这样的关系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若同居关系的男女都是未婚,那双方解除同居关系产生了争议,向法院起诉的话,法院也是不会受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未领证的婚姻关系在我国法律上被区分为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如果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即使没有领证,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仍然受到法律保护。然而,自我国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以来,未领证且未形成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男女关系将不再受到法律保护。对于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关系,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通过协议处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然而,对于同居关系,我国法律并不予以保护。因此,在处理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关系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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