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配能否起诉小三要求精神损失费? |
释义 | 婚姻中的无过错方难以起诉小三要精神损失费,除非小三明知有配偶或涉及财产纠纷。无过错方只能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且必须同时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均有过错时,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被支持。 法律分析 原配不能起诉小三要精神损失费。按我国的当前法律规定,虽然婚外情是对我国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的挑战,但是婚姻中的无过错方难以起诉“小三”。承担婚姻中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有下面两种情形的可以起诉婚外第三者: 1、婚外第三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或者领取结婚证的,那么可以婚姻当事人重婚罪的名义起诉; 2、如果夫妻一方为婚外第三者花了大量的钱,赠与了大量的财物,那么可以起诉婚外第三者返还这些夫妻共同财产。 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一般不能起诉婚外第三者。如果婚姻当事人因配偶婚外情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外情配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法律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符合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符合民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夫妻双方均有规定过错情形的,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结语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规定,原配不能起诉小三要求精神损失费。除非小三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或领取结婚证,或者夫妻一方为小三花费大量财物,其他情况一般不能起诉小三。如果婚姻因配偶婚外情离婚,当事人可以向婚外情配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双方均有过错情形的,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根据法律规定,无过错方应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被告不同意离婚且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单独提起诉讼。一审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