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费者退货退款权益 |
释义 | 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亦有边界,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不再无条件退货之列。 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定显示当买家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就有退货或者换货权,关于退货涉及内容如下: 1、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货,所有邮费必须卖家承担,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货品破损或残缺。 2、退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购买物品被洗过、穿过、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所有预定或订制特殊尺码的不予退换。 3、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货,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特别提醒:为避免由于商品滞留造成的经济损失,所有退换货商品,买家应在所规定之时间内发回(以物流签收运单显示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能将退换商品发出的,请买家与卖家自行协商处理办法,目前实施不错的有淘宝、天猫、新蛋等。 直销企业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善的换货和退货制度。其主要内容和特点是: 1、消费者退货权的途径广,包括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退换货; 2、消费者主张反悔权的时间长,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都可以无条件退货; 3、定退货处理的时限短,经营者自消费者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办理退货; 4、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合理,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与消费者因换货或者退货发生纠纷的,由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 5、救济的经济保障有力,无正当理由直销企业不向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直销企业发生停业、合并、解散、转让、破产等情况,无力向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决定,可以使用直销企业缴绒纳的保证金; 6、违反规定的处罚严重,直销企业违反条例第二十五条无条件退货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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