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垣县搬迁至其他地方的村庄是否还将继续搬迁? |
释义 | 我市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作已经启动,涉及22个行政村,目前已完成4个村的搬迁工作,剩余18个村正在建设中,计划2020年陆续启动搬迁,至2021年基本完成。根据政策,迁建群众的住房不再进行补偿,选择集中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超面积部分需购买。选择自主分散安置的可获得5万元的分散安置奖励补助。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及省政府的批复,我市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共涉及3个乡镇22个行政村(武丘乡的罗家、罗寨、何店、小渠、滩邱、敬占、张庄、毛庄、长村里、三义村、马占;苗寨镇的苏旧城、魏寨、何吕张、西旧城、高庄、杨楼、马野庄;芦岗乡的油房、尚占、郑寨)。目前已完成武丘乡的罗家、罗寨、苗寨镇苏旧城、魏寨4个村的搬迁工作,剩余18个村安置房正在建设,计划2020年陆续启动搬迁,至2021年基本完成搬迁工作。 根据上级政策,对迁建群众住房“补新不补旧”,即各级补助资金均用于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滩区内原不房屋不再进行补偿。 选择集中安置的迁建人口安置住房面积原则上人均不超30平方米,符合超面积选择安置房条件的,超面积部分由搬迁群众按实际成本价格购买。选择自主分散安置的,原住房拆除后,可享受我市每人5万元的分散安置奖励补助。 拓展延伸 长垣县村庄搬迁计划的未来发展趋势 长垣县村庄搬迁计划的未来发展趋势目前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虽然一些村庄已经完成搬迁,但是否会继续搬迁至其他地方还需进一步评估。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如政府政策、土地利用规划、经济发展等。然而,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经济的发展,长垣县村庄搬迁的可能性仍然存在。未来发展趋势可能包括加快搬迁进程、提供更好的搬迁条件和补偿措施、加强社会支持和公众参与等。但同时,也需要考虑到环境保护、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因素,以确保搬迁计划的可持续性和社会稳定。因此,长垣县村庄搬迁计划的未来发展趋势仍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和调整。 结语 根据国家发改委及省政府的批复,我市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截至目前,已完成4个村的搬迁工作,剩余18个村的安置房正在建设中。根据上级政策,补助资金将用于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不再对原房屋进行补偿。迁建人口的安置住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平方米,超面积部分由搬迁群众按实际成本价格购买。对于选择自主分散安置的群众,将享受分散安置奖励补助。未来长垣县村庄搬迁计划的发展趋势仍存在不确定性,但随着城市化和经济发展的推进,搬迁可能性仍然存在。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和调整,以确保搬迁计划的可持续性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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