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 (二)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 (三) 作出行政处罚 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