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一条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一)贪污案(第382条、第383条,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第394条)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