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有户口没有出生证明,现在如何补办
释义
    对于没有出生证明无法办理入户的非婚生子女,可以向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补办后,再申请办理上户口。办理上户口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或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和缴费证明,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户口登记。
    法律分析
    1、对于没有出生证明无法办理入户的非婚生子女,应该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补办以后,再申请办理上户口。
    2、非婚生子女上户口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然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户口登记。
    拓展延伸
    无出生证明,如何合法办理户籍登记?
    在没有出生证明的情况下,合法办理户籍登记需要遵循以下步骤:首先,确保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完备性,如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等。其次,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民政局咨询具体办理要求及所需材料清单。通常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补办证明、亲属证明、居住证明等相关文件。接下来,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准备好复印件及原件备查。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审核和审批程序。如遇到困难,可寻求律师的法律咨询与协助。确保整个办理过程合法、规范,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户籍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合法办理无出生证明的非婚生子女户籍登记,需确保材料完备。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民政局,提供出生证明补办证明、亲属证明、居住证明等文件。填写申请表格并备好复印件及原件,提交后耐心等待审核。遇困难可寻求律师法律咨询与协助,确保办理合法规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户籍登记的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13:5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