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的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能补办吗 |
释义 | 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时,需取得原签发单位的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并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实属实后,行政部门将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专用章。 法律分析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拓展延伸 如果您不慎丢失了小孩的出生证明,不要担心,您仍然有办法重新办理。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民政局咨询具体要求和程序。通常情况下,您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小孩的身份证明等。然后,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在提交申请后,您需要耐心等待办理的时间,通常需要一定的工作日。一旦办理完成,您将获得一份新的出生证明,恢复小孩的身份证明。记得妥善保管好新的出生证明,以免再次丢失。 结语 如果您不慎丢失了小孩的出生证明,不要担心,您仍然有办法重新办理。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民政局咨询具体要求和程序。通常需要身份证、户口簿、小孩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完成后,您将获得一份新的出生证明,恢复小孩的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关于管理的补充规定》第七条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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