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户口补办孩子的出生证明时,需要拿着男女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孩子出生的医院,根据医院内工作人员的指示,申请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然后再提交一份书面的申请,并提供孩子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病历、出生医学记录、以及孩子出生时的编号证明,还有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