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家政公司营业执照的办理: 1、公司核名,到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需要提交办公室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 3、准备好需要的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 4、把注册所需的资料交给工商局; 5、刻制公章,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 6、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7、核税申请领购发票,带上营业执照及银行号开户证明到税务局核定税种,并申领发票。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个体工商户所需生产经营场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 个体工商户经批准使用的经营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