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 |
释义 | 一、检查 检查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和文件进行审查,或对资产实物进行审查。 二、观察 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查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实施的程序。 三、询问 询问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 四、函证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第三方(被询问者)获取书面答复以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书面答复可以采用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等形式。 五、重新计算 重新计算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可以通过手工方式或电子方式进行。 六、重新执行 重新执行是指注册会计师独立执行原本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七、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 这七种审计程序是注册会计师的七种武器,用于获得真实可靠的审计证据。 法律依据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含相关电子数据,下同),以及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 (二)参加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建议; (四)检查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九)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 (十)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十一)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提出表彰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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