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
释义 | 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六条,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以上便是问题的相关答案及法律依据,大家可以仔细阅读。”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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