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引咎辞职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鉴于自身所犯的过错而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自责的方式通常有道歉和引咎辞职两种。道歉是政治官员就自己的不良的履职情况或言行公开地向公众道歉,争取公众的宽恕;引咎辞职是自责的最严厉形式,政治官员的不称职行为或严重违背民意的行为,通过道歉也难以取得公众的谅解,只有提出辞职。 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 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