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三次起诉离婚的诉状的格式和第一次、第二次都一样,主要有以下内容:第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等。第二,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第三,事实与理由部分简要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架及吵架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