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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性骚扰应该如何举证
释义
    对性骚扰的取证有难度,性骚扰者一般有所提防,比如说办公室里只有两人在场,是否“性骚扰”难以说清,很难有人作证,除非有伤痕等,但录音资料经过认定应该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尽可能保留证据,如对方写给你的便条、送的淫秽画片或书刊、录像等,把骚扰发生的日期、时间、地点,和对方的行为、说话记录下来,这些都可作为日后投诉的证据。
    界定性骚扰的标准是哪些?
    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等性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公民的身体权、人格尊严权受非法侵害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假如公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遭受性骚扰,自己的人格尊严和身体权受侵害了,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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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8: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