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际专利申请要首先要提出中国专利申请。一般情况下,中国个人或者是单位做出发明创造之后可以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家申请。然后在12个月优先权期限以内提出国际申请,并要求优先权。这样,申请人就有十二个月的时间考虑是否有必要向外国申请专利。中国个人或者单位作出发明创造之后也可以直接提出国际申请,但是必须在该申请中指定外国的同时也指定中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受理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 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并指定中国的专利国际申请(以下简称国际申请)进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处理阶段(以下称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条件和程序适用本章的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专利法及本细则其他各章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 按照专利合作条约已确定国际申请日并指定中国的国际申请,视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该国际申请日视为专利法第二十八条所称的申请日。 第一百零三条 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在专利合作条约第二条所称的优先权日(本章简称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申请人未在该期限内办理该手续的,在缴纳宽限费后,可以在自优先权日起32个月内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