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男方的债务女方要承担吗 |
释义 | 夫妻对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判不能改变。夫妻可协商债务分担,但不能对抗债权人。夫妻一方清偿债务后可向对方追偿。夫妻财产归属可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个人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时,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责任不因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判文书对夫妻财产做出分割处理而改变。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债务的承担达成协议,但这种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可以主张已经离婚的夫妻承担连带责任,夫妻一方清偿债务后,可以根据协议或法院裁判的文书所确定的原则和内容向对方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夫妻对婚姻期间共同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在离婚后仍然存在,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判文书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处理不会改变这种责任。夫妻可以达成协议来承担共同债务,但这一协议不能抵抗债权人的主张。债权人有权主张已离婚的夫妻承担连带责任。夫妻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根据协议或法院裁判向对方追偿。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约定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这些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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