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犯罪构成不构成怎么区分? |
释义 | 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该行为必须在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上都满足刑法规定的要件,才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是指行为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即主体、客体、主观、客观)。不认为是犯罪是指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其他有免于刑事处分情节的,行为构成犯罪只是不作为犯罪处理。 1、不构成犯罪即该行为未能满足或全部满足特定犯罪的构成要件。 2、行为合法的正当防卫、意外事件、紧急避险、行为违法,但情节较轻、执行任务等不构成犯罪。 3、不认为犯罪是有犯罪的4个组成方面,只是程度比较轻微,而由于情节比较轻微,才不把这样的行为认为是犯罪。不构成犯罪,那么可能是行为根本就没有某个构成要件,不单单是程度问题。 一、犯罪构成包括哪些要件?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2、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行为人的罪过(包括故意和过失)是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主观方面要件,有些犯罪的构成还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特定的犯罪目的。 3、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4、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某些特定犯罪的构成还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或者损害特定的对象等。 犯罪构成有助于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对准确、合法、及时地同犯罪作斗争,切实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无罪者不受非法追究,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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