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自立案到开庭审理的时间法律并无直接的规定,应该由审理案件的法官 法律依据:自己案件数量进行确定,但是需要在审限内审结案件。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