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最长几年内有效 |
释义 |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可以在第一次未判离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但是需要提出新证据、新理由才能受理,不然,法院是不予受理的。没有提出新证据、新理由的,属于重复审判,浪费庭审资源,因此,要确保法院受理,需要提交新的证据、提出新的理由。 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婚,半年后可以再次去法院起诉,如果一方还是坚持不离,法院判离得可能性能占80%。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判决生效满六个月后,是可以再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法院就会受理并依法进行审理。所以同妻可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之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时法院就会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依法判决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法律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离婚案件主要是解除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与一般财产案件不同,不适用一事不二审的原则,若采用与一般财产案件同样的规则,则意味着当事人只有一次诉讼离婚的机会。 第二次起诉离婚最长要多久? 1、如果是简易程序是三个月 2、是普通程序就是六个月 3、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比如涉及调查取证、评估等,相对会延长时间,最长可以一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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