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西省交通事故赔偿 |
释义 | 一、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22456×20=449120元 农村居民7154×20=143080元 二、丧葬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46407÷12个月×6个月=23203.5元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3166×(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 2、农村居民:6017×(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 四、残疾赔偿金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22456元×20年=449120元;二级伤残为449120元×90%=404208元; 三级伤残为449120元×80%=359296元;四级伤残为449120元×70%=314384元; 五级伤残为449120元×60%=269472元;六级伤残为449120元×50%=224560元; 七级伤残为449120元×40%=179648元;八级伤残为449120元×30%=134736元; 九级伤残为449120元×20%=89824元;十级伤残为449120元×10%=44912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7154元×20年=143080元;二级伤残为143080元×90%=128772元 三级伤残为143080元×80%=114464元;四级伤残为143080元×70%=100156元; 五级伤残为143080元×60%=85848元;六级伤残为143080元×50%=71540元; 七级伤残为143080元×40%=57232元;八级伤残为143080元×30%=42924元; 九级伤残为143080元×20%=28616元;十级伤残为143080元×10%=14308元 五、医疗费 (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六、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七、护理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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