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以。 因为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都应当查封,扣押。而这些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该手机作为涉案的物品,不能继续使用,不可以再补办手机卡。 如果已经被扣押,说明已经涉嫌犯罪,就属于犯罪工具,不可以补卡继续使用。 因此,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 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满六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