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法院将根据检方的理由判断是否支持离婚。有理由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如果理由不充分,将排除离婚的可能性,无其他理由,六个月内不能再次提起诉讼。 但是,经法院调解后仍继续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许离婚。 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