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查封和冻结的区别 |
释义 | 查封与冻结的区别是针对的事物不同,查封所针对的是物,如动产及不动产,而冻结针对的是虚拟财产等,如账户或帐号等。 查封,是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且难以移动的财产加贴封条,原地封存,不准被执行人移动或者处分的一种限制性措施。冻结,即无形的财产权益采取的禁止转移、使用和处分的一种限制性措施,如被执行人的存款、资产、债权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一、什么情况下房子会被查封 1、当产权人与第三方发生房屋产权纠纷时,若第三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的,该房屋将会被查封。 2、当产权人与债权人存在债务纠纷时,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的,该房屋将会被查封。 3、产权人将房产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的,贷款到期后,抵押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的,该房屋将会被查封。 4、产权人夫妻需要离婚及分割财产的,配偶为了防止另一方在离婚期间内将房屋转移,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的,该房屋将会被查封。 5、若为其他债务人做担保,但在债务到期时任然未偿还的话,债权人会向法院申请将房屋查封,那么该房屋将会被查封。 6、当产权人涉及刑事案件时,公安机关会将其名下的房产查封。 7、当产权人被行政处罚未履行的,行政机关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将该房屋查封。 8、产权人因其他民事经济纠纷的,则会被查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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