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是否可以合法扣员工的服装费? |
释义 | 公司扣员工工衣费是为了减少损失,但违反了劳动法。员工有权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劳动监察机关将责令退还押金,并处以罚款。如有需要,建议搜集证据并匿名投诉。 法律分析 公司扣员工工衣费根本原由就是用看似合法的条款来减少公司部分的损失。工作服之类的东西,作为部分公司是必备的,不可缺少的(比如餐饮行业等)。这些应该归隶属劳动工具的一类之中,应该由公司提供,但是许多公司或以各种借口来分摊任工人身上。其根本就是来减少部分损失(别看每人扣得不多,但是分摊到工人身上的加一起,数目不容小觑)。公司的这类做法是决裂法的,作为工人能够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九条限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资料,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保证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关系和通常民事关系分别。民事协议的当事人通常能够商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保证。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典质金(物)。服装费、训练费、资料费等应列入公司正常的运营成本,公司产品(样品)、劳动工具、工作服装等可要求工人去职后返还,导致损失的也可要求赔偿,但不能以此为因向工人收取押金。一旦劳动监察机关发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将依法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能够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准则处以罚金;给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应当承受赔偿职责。如果你害怕丢掉工作,建议搜罗交纳押金的证据或在公司收取押金后向劳动部门匿名投诉。 结语 公司扣员工工衣费是为了减少公司损失,但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或其他费用。工作服等应由公司提供,而不应由员工承担。如果发现公司收取押金,劳动监察机关将要求退还并处以罚金,同时公司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担心失去工作,建议收集收取押金的证据并匿名向劳动部门投诉。保护自己的权益是每个员工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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