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司法程序的流程如下: 1、起诉,通常是书面起诉,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2、受理,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立案; 3、审理前的准备,给被告送传票,被告提出答辩状,双方交换证据,法院允许自行调解; 4、开庭,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和宣判。 进行司法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 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 3、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或被告是法人的,还需递交最近一次的工商年检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