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名下有公司离婚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对于公司的分割规定如下: 1、在离婚时,首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理股份。例如由一方持有股份,持有股份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2、如果一方是公司的股东,而另一方不是公司的股东,那么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处理。如果双方都同意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且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3、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证有限公司的人和性,离婚时双方不能够就股权分割达成一致的,法院一般会判决一方取得股权,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股权折价补偿。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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