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公司工作了4个月,没有劳动合同,被公司开除了,该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解决劳动合同纠纷:被公司无正当理由开除后的法律途径 当您被公司无正当理由开除而没有劳动合同时,您仍然可以采取一些法律途径来解决劳动合同纠纷。首先,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解决方案。其次,您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议。在调解过程中,您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寻求双方的共识和解决方案。如果调解无果,您可以选择仲裁,由独立的仲裁机构进行公正裁决。最后,如果仲裁也无法解决争议,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来解决问题。请记住,在整个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通信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当您面临无正当理由解雇时,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请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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