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不论是否发表;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出版也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及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成员国出版的,也受著作权法保护。根据国籍原则和互惠原则,著作权保护在不同国家间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著作权法》保护。 一、国籍原则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这是根据著作权主体的所在国籍来确定给予著作权保护的一个原则。凡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创作了作品,不论其作品是否发表,从作品完成之日起,就可以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也就是说,按照本法规定的标准保护该作品的著作权。本条规定的“发表”,我国《著作权法》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作者的保护是基于作品的完成,不论其是否发表,根据本法第十条的规定,“发表”是指将作品通过任何方式(包括口头宣读、演唱)公之于众。 二、互惠原则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这体现了互惠原则。一个国家对本国著作权怎样实行保护,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它有严格的国界限制,国与国之间没有签订双边协议或没有共同参加某个国际公约,则不相互保护著作权。因此,当我国尚未同外国签订双边协议和参加国际公约的情况下,可以不经许可、无偿使用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同样,外国对于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也可以不经许可、无偿使用,互相都不受本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一旦我国同外国签订了双边协议或共同参加了某国际公约,则应相互给予著作权保护,实行互惠原则。 外国人的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无国籍人的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了有关著作权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了有关著作权的国际条约。这里所说的“外国人”,包括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外国组织。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并受《著作权法》保护。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如果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也享有著作权。国籍原则和互惠原则是著作权保护的基本原则,旨在确保著作权在国际范围内得到适当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十三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二十九条 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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