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导致楼下漏水怎么办 |
释义 | 租房漏水到楼下一般是出租人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由承租人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一、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终止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受到损失,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支付或者推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或解除合同。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健康或安全,即使承租人签订合同时明确知道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二、出租房插座坏了谁负责 承担责任主体应当分情况确定:1、设备自然损害,房东理当修理,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租客使用不当,理应赔偿,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要求租客赔偿损失。 三、具体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包括: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3、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等等。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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