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是所有工作中的肢体伤害都能被认定为“意外伤害”,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条 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病。 2.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的医疗、康复、失业、工伤津贴等提供保障。 3.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明确约定劳动合同内容和劳动条件。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患病才能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的保障。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以外的地方,或者是因私人原因造成的伤害,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因此,不是所有工作中的肢体伤害都能被认定为“意外伤害”,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享受工伤保险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