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知情同意权的范围是什么?
释义
    什么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知情同意权由知情权和同意权两个密切相连的权利组成,知情权是同意权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同意权又是知情权的价值体现,强调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赋予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相应的告知义务,使患者在了解自己将面临的风险、付出的代价和可能取得的收益的基础上自由作出选择,从而维护患者的利益。《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通过法律的方式明确了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享有明白自己的病情并同时对诊疗方案具有选择的权利,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原则上不得在未经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同意的情况下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当然在紧急情况下除外。若未经患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同意,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并造成一定的伤害,则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知情同意权的范围是什么?即使患者同意治疗,仍有一个同意范围的问题。依传统,医生不可以扩大患者同意的范围。如在已取得同意的医疗过程中,发现了新问题需作进一步治疗,应对此新治疗程序取得患者的同意。但也有例外,当一个医生在手术过程中为挽救患者的生命或避免其受更严重伤害,认为必须毫不迟疑地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同意的范围便被扩大。法院也允许医生运用他正常的理智的判断扩大手术范围,即如果手术中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情况需增加治疗,而患者又不能作出同意,则医生可以扩大原同意的范围,但这种范围的扩大必须以紧急治疗行为为前提。侵犯知情同意权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侵权责任法》第55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56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9 8:3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