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书面 合同 的成立要件 书面合同成立要件如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二、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六种: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公证形式。公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的方式,订立合同时所采取的一种合同形式。 4、鉴证形式。鉴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 5、批准形式。批准形式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别的合同须采取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的一种合同形式。 6、登记形式。登记形式是指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 三、书面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主从之分,不存在命令者与被命令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协议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