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奖励对象:与我市建立引才合作关系,并实际为我市引进、输送人才的海内外各类引才机构(以下简称“引才机构”)和个人。根据合作类型,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一)人才服务站:与市人力社保局签订建站协议,总部设在我市或在我市设立子公司,并按约履行人才引进、项目申报、落地服务等工作任务的引才机构。设立人才服务站的引才机构在慈到位注册资金应不少于20万元,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全职工作人员。人才服务站应与各类人才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组织有较为紧密的联系。(二)引才工作站:与市人力社保局签订建站协议,按约履行人才信息提供、人才推荐输送等工作任务的引才机构。引才工作站应与各类人才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组织有较为紧密的联系,具有固定办公地点、工作人员和设施。(三)引才大使: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共同发文认定并颁发聘书的专职或兼职引才工作人员。引才大使应具备较好的海内外人脉资源,对慈溪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较为熟悉,热心于人才项目推荐工作。引才大使可由能独立开展人才项目引荐工作的个人担任,也可由人才服务站、引才工作站负责人兼任。(四)其他非定期向我市引进、输送各类人才的各类引才机构和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