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证上可以写几个名字 |
释义 | 不动产登记证可以写多个人的名字,数量并没有法律限制。不动产登记证上的权利人的共有状态可以是单独所有,也可以是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如果不动产登记证添加的是配偶、子女、父母等具有家庭关系或合伙关系的,那么在添加的方式就可以选择不动产共有关系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 一、结婚后买房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如果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且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使用夫妻一方个人资产全款购买,房产证上写出资方个人名字,应认定为出资方个人财产。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房屋买卖合同夫妻俩名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买房财产是属于共同的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民法史仅有房屋买卖合同能否分割 民法典仅有房屋买卖合同能分割,因为通过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确认买卖房屋的债权人具体是谁,债权人如果存在多个,就会出现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在共有中,经过全体或者三分之二共有人同意的,是可以对共有物进行分割的。由于房屋不属于容易分割的对象,所以可以对没分到房屋的共有人进行对应份额的经济折价补偿。《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共有及其类型】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三百零一条【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零四条【共有物的分割方式】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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