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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文办理包括
释义
    公文办理程序包括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两个部分。
    公文办理程序就是指公文在机关内部从形成到运转处理所必须经过的一系列环节。公文办理程
    序包括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两个部分。
    一、收文办理
    收文办理是指文书部门收到文件材料后,在机关内部及时运转直到阅办完毕的全过程。组成这一过程的一系列相互衔接的环节称之为收文办理程序。
    收文办理的一般程序为:签收、启封、登记,拟办、请办、批办、分发、承办,组织传阅、催办,处置办毕公文。
    二、发文办理
    发文办理是指机关内部为制发公文所进行的拟制、处置与管理活动。发文办理的一般程序为:拟稿、会商、审核、签发,核发、登记、缮印、用印或签署,分装、发出,处置办毕公文。这一程序具有很强的确定性与不可逆性。
    法律依据:
    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六章公文办理
    第二十三条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
    第二十四条收文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二)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三)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承_。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五)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六)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
    (七)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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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9:4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