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五条禁令谁提出的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对全国公安系统提出了“五条禁令”。
    法律依据:
    公安部五条禁令
    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为贯彻落实依法整治、从严治警方针,维护公安队伍铁的纪律和良好形象,针对当前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中突出存在的问题,出台了以枪、酒、车、赌等四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五条禁令”,自2月1日起施行。
    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本禁令自二〇〇三年二月一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禁令不一致的,以本禁令为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9: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