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刑法典关于刑事行为能力年龄阶段的划分采用三分制:完全无刑事责任期:不满14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 相对负刑事责任期: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等刑法明确规定的罪行的,要负刑事责任;对其他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完全刑事责任期:年满16周岁的人,对一切犯罪都要负刑事责任。减轻刑事责任期: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关于行为能力的判定依据是人的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有无、强弱。法律上认为,是否年满14周岁是这种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有与无的界限6周岁是这种能力由弱转强的分水岭。当然,法律对14、16周岁的确定是一种立法技巧,是法律拟制。不是每一个人到了16周岁都必定具有完全的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不是每一个未满14周岁的人都必然不具有这种能力。法律的规定本身所体现的是一种社会利益的具体普遍性。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阶段性的过程,任何的临界都只是拟定的,14、16周岁虽然是明确的规定,但其实质却是抽象的体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