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共益债权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因继续履行尚未履行完毕的双务合同而产生的债务。 2、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 3、为继续营业产生的债务。 4、破产管理人或相关人员因在执行职务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需要赔偿发生的债务也是共益债务。 5、债务人财产到人损害产生的债务。因为债务人财产自身的原因而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时,债务人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属于共益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